-
年底催款利器之《律师函》
律师函(Lawyer's letter)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律师函并不是真正有效,具体还要法
2020-12-29 1411
-
公司章程可以对重大事项作出比公司法更严格的规定 | 公司章程
公司法VS 公司章程 公司法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及其行使作出了一些规定。但同时,公司法也赋予了公司章程对相关事项作出比公司法更严格规定的权利。那么,公司章程可以对哪些事项作出规定呢? 目 录 一、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职权案例再现 二、律师解读为何案涉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三、律师关于股份公司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职权规定的分析与建议 一、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行
2020-12-25 1896
-
《民法典》实施后,优先承租权将成为承租人的法定权利
在民法典实施以前,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主要受《合同法》中的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编的约束,合同法中约定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优先承租权的设立仍然须来自于双方的合意,是一种意定的权利,但民法典实施后,优先承租权将成为承租人的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2020-12-24 2191
-
买了保险但还未到生效时间,保险合同是否一定未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四条 保险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并收取了保险费,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符合承保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保险费。保险人主张不符合承保条件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以案释法:
2020-12-23 1435
-
民法典新增亮点---合同篇
1.新增“电子合同”新形式 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以及普通百姓网购需求的增多,民法典规定,数据电文也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互联网时代下,无纸化成为趋势。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2020-12-23 2367
-
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是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房屋并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他、另一方,另一方受领房屋并支付价金的合意。其中,负有移转房屋所有权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出卖人,负有给付价金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称为买受人。 要准确把握房屋买卖的含义,须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屋买卖是双务行为。出卖人有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的义务,同时享有请求买受人给付价金的权利;买受人负有向出卖人给付价金的义务,同时享有请求出卖人移转房屋所有权的权利。
2020-12-21 1079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参与表决吗? | 股东表决权
股东持股VS 表决权 股东的表决权是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表达赞成或否决的意思表示而参与决议的权利。公司有时也会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此时,表决权如何行使? 目 录 一、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案例再现 二、律师解读为何案涉相关股东无表决权 三、律师关于股份公司表决权的分析与建议 一、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案例再现 1. 新某公司由
2020-12-18 2577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适用(二)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
2020-12-17 3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