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65661727
中文版
英文版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  021-65661727
服务热线  021-65661727 服务热线 021-65661727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返回顶部
专业文章
  •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的认定及其处理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为保证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权利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其他有价物。 定金条款或定金合同的合法性取决于以下条件: 一、定金的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的定金合同,亦可是定金条款,即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条款。如当事人口头约定商品房买卖,定金合同也可表现为出售方出具的定金收据。 二、定金的约定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即主合同有效成立后才具备法律效力。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被撤消,则定金的收取就

    2020-12-14 1170

  •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利与弊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不仅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且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

    2020-12-11 1235

  • 特许人能否将正在申请过程中的“商标”作为经营资源特许他人使用

    现代商业活动中,“特许经营”已是一种众所周知的商业经营模式,那么何为特许经营,特许人能否将正在申请过程中的“商标”作为经营资源特许他人使用,并获得利益呢?作者通过一个案例为大家做如下分析。 法律依据: 1、《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

    2020-12-10 992

  • 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有保险拒赔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 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以案释法 案件来源:

    2020-12-09 907

  • 电子证据未经公证就一定不能用吗?

    什么是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又称电子数据。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在信息时代下,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大量存在,为当事人主张权利,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带来诸多便利。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

    2020-12-09 1798

  • 股份公司的股东要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议案,有哪些要求? | 提案权

    股东大会 VS 临时议案 提案权是股份公司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如何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股东提案权有哪些要求? 目 录 一、股份公司股东提案权案例再现 二、律师解读为何案涉董事会决议无效 三、律师关于股份公司股东提案权的分析与建议 一、股份公司股东提案权案例再现 1. 原告芜湖某某公司于2018年5月

    2020-12-09 5003

  • 何种情况下,股份公司的股东能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股东 VS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其召集和主持均需依据法律规定和章程规定进行。那么,股份公司的股东在何种情况下,能够行使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呢? 目 录 一、股份公司股东召集、主持股东大会案例再现 二、律师解读为何案涉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三、律师关于股份公司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分析与建议 一、股份公司

    2020-12-04 1169

  • 我可以找朋友做意定监护人吗?

    近日,有客户咨询作者,我与父母关系不好,我可以找我的朋友做意定监护人吗?我可以找几个意定监护人呢?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

    2020-12-03 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