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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
  • 当事人拒绝配合办理工商登记,可起诉变更

    案情简介: 2018年7月25日,原告与被告陈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原告将其持有的被告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被告陈某,且协助配合办理完毕股权变更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协议签订后,原告配合将股权转让到被告陈某名下,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自此原告不再是被告某公司的股东,且不再参与该公司的经营管理,也不领取任何报酬。 现被告某公司仍由原告担任法定代表人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解决。

    2020-11-24 2050

  • 被拆迁人的优先取得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该条司法解释赋予了被拆迁人对安置房享有优先取得权。 被拆迁人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补偿安置房屋所享有的权利是一种债权,从法律理论上讲

    2020-11-23 1804

  • 商品房认购、预定、订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经常出现认购书、订购书、预订协议等合同,当事人经常因对认购书的性质、效力等认识差异而引发纠纷。 预约合同又称预备合同,指因有事实或法律上障碍,暂时无法订立本约时,当事人为了将来订立本约而预先达成的书面协议。预约合同对未来双方能达成本约的意向或目的进行确定,从而起到稳固交易机会的作用。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认购书”作出明确的法律属性界定。现实中,不同房产公司的认购书内容差别很大,购房者只有在弄清楚认购书在何种情况下属于预约合同、何种

    2020-11-20 1270

  • 中国法院有权冻结境内人士持有的美股股票吗?

    近日,某境内人士因经济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冻结被执行人在某上市公司(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成立且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拥有的*万股股票”。那么中国法院有权冻结境内人士持有的美股股票吗?作者有针对性地作了一点法律研究,与读者共同探讨。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

    2020-11-19 1680

  • 侵权案件中判决被保险人承担的诉讼费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六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以案释法: 案件来源: 朱某某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日期:2018-07-20 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

    2020-11-18 1239

  • 购房时产权登记为1%,离婚时就只能分得1%?

    亲办案例: 2016年小王和小李结婚后在上海浦东购买房屋一套,小王父母支付了绝大部分首付款,小李在上海缴纳有住房公积金,故购房时以小李名义公积金贷款了50万。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因首付款是小王父母出资,小王要求在产权登记时,自己登记产权份额为99%,小李登记产权份额为1%。小李为了家庭合睦,避免纷争,同意了这一要求。2019年,小王和小李因感情不合,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份额该房产(市值约330万)。法院再经过多次调解后,双方始终不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2020-11-17 1378

  • 拿房后,发现和沙盘不一样,买房人如何维权?

    案情:最近,一个买房者非常懊恼的找本律师咨询,其在某地买了一套房子,在购房之处,销售人员带领其看沙盘,他经过比较,看中了一套房子,并特意询问该房前方是否有其他设施,销售人员回答他,是绿化带。其决定买下该套房子。但拿房后,他傻眼了,房屋前方是通向地下室的台阶,正对着其房屋的门,他认为风水不好,而且妨碍了其生活的隐私,他问应该如何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

    2020-11-16 1276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出卖人必须是房地产开发企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由此可见,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出卖人)必须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否则,纠纷就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而属于其它纠纷,应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房者也不能主张卖房者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但可以要求其赔偿损

    2020-11-13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