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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一房二卖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我们可以看出,根据此款的规定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是: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签订;
2020-09-21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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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代理销售机构,并不能免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倍赔偿责任
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代理销售公司销售商品房后,因委托代理机构未告知其特定房屋已经售出而导致一房二卖,法律后果由谁来承担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基于有效的委托代理关系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直接约束被代理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所以,销售公司作为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直接约束房地产开发公司,其法律后果亦应归属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所产生的相应民事责任应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导致一房二卖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
2020-09-1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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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转让后未办理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现实生活中,尤其在二手车买卖市场,存在机动车已经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但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办理所有权转移(过户)登记的情形,甚至还存在连环转让机动车但都没有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情形。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该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且事故系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原车主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 我们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登记。 2、
2020-09-17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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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保险限额的施救费能否由保险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以案释法: 倪同磊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20-09-16 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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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动迁安置房怎么分?
亲办案例: 小刘老家安徽,早年来上海打拼认识了上海本地的小王,双方工作期间互生好感,2009年正式登记结婚,2011年小王所在户籍地老宅基地拆迁,小王和小刘分得拆迁房3套,2013年生育一女,2015年双方在宝山购买一套商品房,2019年,因双方感情不和,长期积怨,小刘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夫妻共同财产。 因小刘嫁给小王时,小王系上海农村地区,仅有宅基地,无其他财产。拆迁后,才获得多套动迁房。其中一套动迁房在小刘不知情的情况下,
2020-09-15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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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出卖人的保修责任
商品房出卖人的保修责任,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对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在一定期限内承担的免费维修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此法条规定了商品房出卖人的保修责任。 根据房地产法规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房地
2020-09-14 1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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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
合同的法定解除,指当出现法律上的原因时,合同当事人可依法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包括: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0-09-1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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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方,购买方可否提起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
2020-09-10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