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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
  • 财产损失以什么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以案释法: 案件来源: 李正发与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武汉市新洲区供电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日期:2021-01-11 法院: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1)鄂0117民初112号 案

    2021-05-12 1213

  • 仅支付了九万元定金,最终要赔偿七十万元?

    因去年年底房价暴涨,年初开始,诸多房东选择跳价,或者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在2016年那波暴涨的时候,诸多裁判为市场指明了方向,违约者要么经过诉讼后强制履行,要么承担了高额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的颁布,为这一波房价上涨导致违约的裁判,提供了法律依据。 案例: 张女士自有一套住房,与李女士在中介的介绍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含居间协议》,约定李女士以360万元价格购买房屋。合同签订以后,李女士支付了定金9万元。后因所在地区地铁即将开通,

    2021-05-11 1040

  • 股东如何直接起诉公司董事、高管? | 股东直接诉讼

    股东 VS 董事、高管 公司的董事、高管作为公司的管理者,如果损害了股东利益,股东如何维权?是否可以直接起诉呢? 目 录 一、股东直接诉讼案例再现 二、律师解读为何案涉公司高管需向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三、律师关于公司股东直接诉讼之分析与建议 一、股东直接诉讼案例再现 1. 王某某与妻子陈某于2006年4月10日各出资25

    2021-05-10 1414

  • 化妆品组分的标签标识问题可能引发的诉讼风险

    在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法规体系下,目前还有《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尚未正式出台。化妆品的标签问题,可能涉及产品的安全使用,或成为化妆品合规监管中重要的关键细节之一。 一、法律依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 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 凡使用或者保存不当容易造成化妆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化妆品

    2021-05-07 1230

  • 何谓公租房征收中的“共同居住人”

    因《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规定,“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因此,能被认定为“共同居住人”,则意味着可以与承租人共享高额的征收补偿款。那么何谓公租房征收中的“共同居住人”呢? 法律依据 1、《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2011.10.19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第五十一条第(三)款 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

    2021-05-06 2043

  • 化妆品销售者对产品信息及宣传真实性审核不严的法律后果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各相关配套技术文件的陆续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化妆品行业的监管进入了新时代。无论是新原料的注册和备案制的即将落实,还是功效宣称评价的规范化,各项监管举措都将更有利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除此之外,化妆品的广告宣称作为消费纠纷的日常焦点问题,仍需化妆品行业做好自身审核工作、保持高度的合规风险把控。 一、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

    2021-04-30 1047

  • 重婚罪是纯粹的自诉案件吗?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⒋重婚案;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

    2021-04-29 1130

  • 物品因侵权损坏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以案释法: 案件来源: 吴某广与吴某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日期:2021-01-27 法院:田林县人民法院 案号:(2020)桂1029民

    2021-04-28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