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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
  •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我国《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据此,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司名义从事的行为,视为公司的行为,应由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但在某些法定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种情况下,一般是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违法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许多法律风险,即需要对某些行为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2019-09-18 1640

  • “我是法人”?“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日常生活中,时常可以听到有人说“我是公司的法人”。这种说法成立吗? 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作为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体,而不是个人。公司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必须由自然人代而为之,即任何公司均须有自然人为其"代表"。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自然人,称为法人代表人,我国习惯称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所以,个人只能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说“我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019-09-17 2174

  • 买家两次跳中介,最终落得一场空

    案情简介: 房东丁某与买家陈某在沪上某大型中介公司居间认识并达成买卖合意,后为了节省中介费,2016年1月,买家陈某找到上海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在其居间下,与丁某签订了关于普陀区某小区房屋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合同签订后,陈某支付了定金5万,并约定于2016年1月13日前追加定金350,000元,并定于2016年2月20日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2016年1月18日,陈某发送消息:“想跟你商量个事情,我想跳过这个中介。直接找个代理人帮我做

    2019-09-16 1160

  • 一个真实的无罪辩护案例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也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Openlaw、无讼、北大法宝上还均未收录,因为这份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终审裁定的落款时间是2019年8月16日。 当事人的无罪辩护人是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原上海沃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1982年被司法部授予律师资格的沈新奇律师。 我是在骥路律师事务所的中秋晚宴上初识沈律师的,这个故事也是沈律师趁着酒兴亲自给大家口述的,事后他与我们分享了整个案件的判决、

    2019-09-12 1531

  • 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在交易中,经常遇到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情形,那么,这种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公司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是公司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公司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国《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

    2019-09-11 1333

  • 公司章程的约束力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对公司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为公司章程是依法制定的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的规则,所以对公司有约束力

    2019-09-10 2463

  • 高额住所成本:徒增的企业成本,推进住所开放?

    我国《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可见,公司设立时要有住所,且公司只能有一个住所,并应位于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但从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该住所如何构成、是否仅限于商业用房或办公房,并无明确要求。 在公司登记实践中,“住所证明”又被进一步确定、物化为“房屋

    2019-09-09 1142

  •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是现代公司制度下的主要表现形式,股份公司又代表着最高层次的企业类型。在经济生活中,公司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及投资者的要求,变更组织形式非常普遍。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挂牌上市公司需以股份公司为要件,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在上市前,必须变更公司组织形式。 《公司法》第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

    2019-09-06 1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