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对外投资
我国《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根据该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即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是公司在其本身经营的主要业务以外,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方式,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境内外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以期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 公司作为能够自行承担责任的法人,享有自主经营权,对外投资是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的投资对象可以是其他有限责任公
2019-09-23 1593
-
分公司、子公司民事责任的承担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该条法律规定了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因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人格与设立它的公司的人格是合二为一的。因此,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
2019-09-20 1999
-
我是一个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如何规避法律责任?
现实中有不少这样的情形,即公司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上并不担任与履行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的任何职务与职权,与公司运行没有实质关系,仅仅因为与公司实际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充当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这种情形就是“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 挂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有两种情形: 1、公司普通员工担任法定代表人 :该挂名法定代表人在公司上班,但是一般的员工。 2、非公司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 :这是比较常见的情形。挂名
2019-09-19 20391
-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我国《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据此,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司名义从事的行为,视为公司的行为,应由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但在某些法定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种情况下,一般是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违法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许多法律风险,即需要对某些行为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2019-09-18 1953
-
“我是法人”?“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日常生活中,时常可以听到有人说“我是公司的法人”。这种说法成立吗? 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作为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体,而不是个人。公司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必须由自然人代而为之,即任何公司均须有自然人为其"代表"。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自然人,称为法人代表人,我国习惯称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所以,个人只能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说“我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019-09-17 2572
-
买家两次跳中介,最终落得一场空
案情简介: 房东丁某与买家陈某在沪上某大型中介公司居间认识并达成买卖合意,后为了节省中介费,2016年1月,买家陈某找到上海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在其居间下,与丁某签订了关于普陀区某小区房屋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合同签订后,陈某支付了定金5万,并约定于2016年1月13日前追加定金350,000元,并定于2016年2月20日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2016年1月18日,陈某发送消息:“想跟你商量个事情,我想跳过这个中介。直接找个代理人帮我做
2019-09-16 1461
-
一个真实的无罪辩护案例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也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Openlaw、无讼、北大法宝上还均未收录,因为这份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终审裁定的落款时间是2019年8月16日。 当事人的无罪辩护人是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原上海沃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1982年被司法部授予律师资格的沈新奇律师。 我是在骥路律师事务所的中秋晚宴上初识沈律师的,这个故事也是沈律师趁着酒兴亲自给大家口述的,事后他与我们分享了整个案件的判决、
2019-09-12 1828
-
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在交易中,经常遇到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情形,那么,这种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公司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是公司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公司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国《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
2019-09-11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