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骥路探索

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险可以同时报销吗?

通常情况下,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都会给职工缴纳社保,其中就包括了工伤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所受到的伤害。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很多企业往往还会给员工选择购买一份团体商业意外保险。那么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能同时报销吗?

 

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险性质不同,决定了它们互不冲突,工伤险是社会保险,对于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因此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一定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时,保险公司则按照合同规定给予相应赔偿。

 

其次,根据劳动法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保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意外保险是不能代替工伤保险的。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的理赔范围是可以申请同时报销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还是会有一定冲突,采用的是损失填补和补充报销原则,也就是说医疗费用不能在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中反复获得赔偿。

 

再次,实践操作中,根据商业意外险的理赔流程,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并不会直接把保险理赔款直接支付给发生工伤事故的员工,而是先打给企业,如果员工对单位是否购买商业保险或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完全不清楚,就有可能陷入被动局面。因此,建议员工在单位参保商业意外险时要留意保留保险公司的名称和保险合同的大概内容,以便后续查询到具体的保单,了解到赔偿的项目和金额,在获得工伤赔偿的同时,能更多的享受到商业保险的赔偿利益。


本文作者:李哲,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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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骥路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