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答网集萃—26】被揭发人已死亡,能否构成立功?
根据基层院检察官的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运行的检答网,自2018年10月“上线”以来,以其内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解答及时权威而深受各地检察人员青睐。作为提供法律政策运用、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检答网而今已成为检察人员探讨业务、提升素养的园地和良师益友。“检答网集萃”第二十六期,敬请关注。
被揭发人已死亡,能否构成立功
咨询类别:法律政策
咨询人:吉林省乾安县检察院 李博
咨询内容: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有犯罪事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确定情况属实,但在被揭发人已死亡的情况下,是否构成立功?
个人意见(理由和依据):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明确指明具体犯罪事实,揭发的犯罪事实与查实的犯罪事实具有关联性,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的行为对于案件的侦破具有实际作用,因此应当认定为立功表现。
解答专家安全: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根据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第7条规定,根据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综上,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以认定为立功。被检举揭发人死亡的,不影响立功认定。
转载自: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