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网拍房,业主不搬怎么办?
【观点交流】200多万买下网拍房,前业主拒搬怎么办?
近年来,在限购、房价上涨的背景下,起拍价格低、不限购的司法拍卖房凭借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等优势,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跃跃欲试准备入手购买司法拍卖房,那么购买司法拍卖房,房屋的前业主拒不搬离,应该怎么办?
案情简介
沈某欠钱未还,根据生效裁判文书,其名下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进入网拍程序。小钟通过淘宝网看到该房屋,商圈、楼层、面积、小区环境等都很满意,决定参与竞拍,后也顺利以205万元的最高价拍到了该套房屋。2019年4月,小钟拿着相关《执行裁定书》办好了房屋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本以为可以拿着钥匙喜迁新居了,可不知何时,房屋的前业主沈某竟擅自撕开法院封条、撬开门锁居住在屋内,还拒不搬离。房屋买了大半年却搬不进去的小钟满腹委屈,一纸诉状将沈某告上了法院,以非法占有他人所有的房屋为由,要求沈某腾退房屋。
案件办理
小钟提起的是排除妨害民事诉讼,由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小钟出示了网拍公告、网拍须知、执行裁定书、不动产登记簿以及沈某居住在屋内的视频记录等证据。承办法官向其释明她这类情况属于执行程序中未解决的问题,可根据执行裁定书向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沈某搬离。小钟坚决不愿联系执行法官,法院遂裁定驳回起诉。小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予以维持。
普法要点:
《物权法》第35条和37条明确,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这样一看,小钟提起排除妨害诉讼似乎并无不妥,实则不然。在小钟这种情况下,可以首先向法院申请腾空交付房屋。
分析建议: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30条明确,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本案中,前业主沈某系前案的被执行人,擅自撕开法院封条和撬开门锁后,非法占用该房屋,属于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情形。小钟要求沈某腾退房屋的请求,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也有一些情况法院无法支持强制腾退,如房屋存在合法租赁关系,但这些情况在拍卖公告中一般都会明确告知。所以在拍卖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哦!
参考案例:(2020)沪02民终751号
补充资讯:
2020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对司法拍卖房法院是否负责腾房的问题,给出了明确的意见:
拍卖财产为不动产且被执行人或他人无权占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负责腾退,不得在公示信息中载明“不负责腾退交付”等信息。
青小法提示:网拍时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须知、标的物介绍详情,交付时遇到阻碍也记得联系执行法官!
文章来源:上海青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