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造成的伤残赔偿金简便计算方式(包括多级伤残)|民事侵权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解读】
1、对于一般只有一种等级的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式还是比较简单的,按照伤残赔偿总额×责任比例×伤残等级指数即可计算得出实际伤残赔偿金额。
(1)伤残赔偿总额的计算需要按照上述规定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赔偿年份,60岁以下按照20年计算,60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仅有5年。
(2)责任比例即为侵权方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
(3)伤残等级分为10个等级,伤残等级指数每级10%的差额,最低10级为10%,此后等级每增加一级多加10%。
示例
甲因交通事故受伤,甲负事故次要责任,乙负事故主要责任,甲、乙均为非机动车,甲鉴定为九级伤残,甲为上海城镇户口,年龄63岁。那么甲的实际伤残赔偿金应当如何计算?
甲的伤残赔偿总额为68034元/年×17年=1156578元
乙的责任比例为70%
甲9级伤残,伤残等级指数为20%
甲实际的伤残赔偿金为1156578×70%×20%=161920.92元
2、多级伤残计算:根据上海市的司法实践,受害人有多处伤残的,对其的伤残等级一般应当叠加计算。但在计算时,其系数上限不得达到上一个级别的伤残等级。一般情况下,可以参照最高级别伤残系数+附加指数(大于等于0,小于等于10%,2、3、4、5级附加指数为每处4%,6、7、8、9、10级附加指数为每处2%,但累计小于等于10%)公式予以计算。(该规定仅限上海)
示例
甲因交通事故受伤,乙负事故全部责任,甲、乙均为非机动车,甲鉴定为四级伤残、五级伤残、十级伤残。甲为上海城镇户口,年龄45岁。那么甲的实际伤残赔偿金应当如何计算?
甲的伤残赔偿总额为68034元/年×20年=1360680元
乙的责任比例为100%
甲为四级伤残、五级伤残、十级伤残,伤残等级指数为70%+4%+2%=76%
甲实际伤残赔偿金为1360680×100%×76%=103116.8元
本文作者:卞显翠,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律师
声明:
本文由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骥路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