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合伙企业合伙事项如何表决?
合伙事项 VS 表决办法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但这并不代表其他合伙人对合伙事项不管不问,相关事项还需要合伙人作出决议。那么,合伙企业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如何表决呢?
目 录
一、合伙企业合伙人决议表决办法纠纷案例再现
二、人民法院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决议表决办法纠纷裁判要点
三、律师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决议表决办法之意见建议
一、 合伙企业合伙人决议表决办法纠纷案例再现
1. 某合伙企业成立于2017年3月27日,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华某新兴公司、亲某某公司、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华某兴融及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某某江苏公司。
2.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依其实缴出资额行使表决权,但第8.4条约定的所有事项,必须经全体实缴出资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华某新兴公司、亲某某公司共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为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提起诉讼、仲裁或应诉;等等。
3. 后某合伙企业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名人庄园向某合伙企业支付借款本金、违约金,并要求南京某公司、祝某某、张某某、某某金融公司、刘某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 亲某某公司就华某新兴公司代表某合伙企业提起本案诉讼的事项向一审法院提交了《异议申请》,某某江苏公司亦向一审法院提交了《申请书》,均表示不同意此事项。
5. 一审法院责令某合伙企业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就本案诉讼事项进行表决决定。合伙人会议就此事项获得了实缴出资额占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71.43%比例的合伙人同意。亲某某公司、某某江苏公司均投了反对票。
6.一审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某合伙企业的起诉。某合伙企业不服一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二、人民法院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决议表决办法纠纷裁判要点
本案生效判决认为:
1. 虽然《合伙协议》规定,某合伙企业的两个执行事务合伙人均有权为合伙企业的利益提起诉讼,在华某新兴公司以合伙企业名义提起诉讼之后,包括亲某某公司在内的其他合伙人对华某新兴公司是否有权代表合伙企业提起诉讼提出异议,某合伙企业召开合伙人会议就是否提起本案诉讼事项作出决议。
2. 本案《合伙协议》第8.3条约定了合伙人会议的两种表决方式,即“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各自实缴出资额比例来行使表决权”,以及“第8.4条约定的所有事项必须经全体实缴出资的合伙人同意”,但有关须经全体合伙人通过之表决事项的约定并未包括案涉诉讼争议事项。
3. 合伙企业是否就其经营中出现的法律争议事项提起诉讼,事关合伙企业较为重大的经营利益,不能简单归于合伙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日常事务。在合伙企业的两个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此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其决议适用资本多数决方式进行表决不利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亦不能体现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应当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故作出生效裁定。
三、律师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决议表决办法之意见建议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但这并不代表其他合伙人对合伙事项不管不问,相关事项还需要合伙人作出决议。那么,合伙企业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如何表决呢?
本律师结合本文案例,特提出如下意见建议,以供读者参考。
1.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进行表决
通常而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合伙人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依据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进行。因合伙企业有关事项如何决策属于私法调整的范畴,应当尊重合伙人的意思自治。
2. 合伙协议可约定合伙决议实行票决或资本多数决
《合伙企业法》尊重合伙人的意思自治,允许合伙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合伙决议的表决办法并予以履行。表决办法可以是票决,也可以是资本多数决。
如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表决办法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依法律规定进行,即按照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作出决议。
3.法律规定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合伙协议的约定不得违反
尽管合伙事项的决议表决办法可以通过合伙人约定的方式确定,但约定不能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如对合伙人的除名等,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此外,如合伙协议未加约定,则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等,也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案例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终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