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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借用印章签署的合同,合同义务由谁承担?

借用印章 VS 合同责任


如果有人借用其他公司的公章或合同章,对外签署合同,那么,合同的义务应由谁承担呢?出借方如何维权?


目 录


一、借用印章签署合同纠纷案例再现

二、人民法院关于借用印章签署合同纠纷裁判要点

三、律师关于借用印章签署合同之意见建议


一、借用印章签署合同纠纷案例再现


1.某某银行与胜某公司、宝某公司三方签订《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约定某某银行与胜某公司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2. 根据承兑协议的约定,某某银行在收取了宝某公司30%保证金后,即对银行承兑汇票予以承兑,逾期计收罚息,宝某公司为上述承兑协议提供连带保证。


3. 票据到期后,胜某公司未按照承兑协议的约定向某某银行支付剩余70%的票款,宝某公司亦未履行连带保证付款责任。


4.  某某银行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胜某公司偿还本金、罚息,宝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审获得支持,胜某公司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二、人民法院关于借用印章签署合同纠纷裁判要点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1. 合作协议及有关银行承兑汇票的文件均加盖有胜某公司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名章,应当认定均为胜某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


2. 出借印章的关系存在于胜某公司与宝某公司之间,宝某公司的承诺也只在该两公司之间发生效力,出于保护交易安全的需要,除非证明合同相对人某某银行存在恶意,胜某公司以印章是被骗出借的理由不能对抗某某银行向其主张合同项下的权利。


3. 即使认定宝某公司有欺诈的事实,但无证据证明某某银行知道或应当知道宝某公司借用胜某公司的印章订立合同,更没有证据表明对于借用印章的行为某某银行与宝某公司有意思的联络。 


三、律师关于借用印章签署合同之意见建议


如果有人借用其他公司的公章或合同章,对外签署合同,那么,合同的义务应由谁承担呢?出借方如何维权?本律师结合本文案例,特提出如下建议,以供读者参考。


1. 出借印章签署的合同有效,出借方承担合同主体责任


通常情形下,如出借方将其公章或合同章出借,借用方使用借来的公章或合同章与第三方签署合同,则在第三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用方构成表见代理,合同自盖章之日起成立。如出借方无证据证明第三方存在与借用方恶意串通损害其合法利益等情形,则合同有效。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约束出借方与第三方,出借方应承担合同主体责任。


2. 借用方无需对出借印章签署的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如上所述,合同约束签约主体,作为借用印章签署合同的借用一方,无需对合同向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借用方作为合同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


3.  出借方有权就其损失向借用方追偿


如出借方因借用印章签署合同承担了合同主体责任,则其有权向借用方追偿。因借用人使用借用的印章与第三方签署合同,对第三方来说,构成表见代理,但对于出借方来说,实质上属于一种无权代理行为,借用方应对自身法律行为承担责任。


4. 签署合同的主体应核对相对方签订人身份


本文案例,虽法院判决出借方向第三方承担合同义务,第三方权利得到了保障,但出借方承担了合同义务,造成了损失。笔者建议,签署合同时,合同各方均应尽到审慎的审查义务。合同签署前,审查对方是否由代表权,代理权限是否在其授权范围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案例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民二终字第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