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65661727
中文版
英文版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  021-65661727
服务热线  021-65661727 服务热线 021-65661727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返回顶部
骥路探索

倒签的合同有效吗? | 合同签署

签署时间 VS 合同效力


一般而言,合同主体先签署合同,然后再履行合同。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再签署合同,且签署的落款时间提前。这种倒签的合同,如果发生争议诉至法院,一方可以主张无效吗?


目 录


一、倒签合同纠纷案例再现

二、人民法院关于倒签合同纠纷裁判要点

三、律师关于倒签合同之意见建议


一、倒签合同纠纷案例再现


1.2010年1月10日,富某公司与合作竞买方某港公司签订《入伙合作协议书》,约定:某港公司自愿与富某公司参与竞买广西某某大厦,富某公司占某某大厦的70%产权,某港公司占某某大厦的30%产权。


2.富某公司与某港公司为办理《拍卖成交确认书》变更手续和产权登记手续需要,倒签了落款日期为2007年10月6日的《合作协议》、《授权委托书》,2010年2月12日,两当事人将当日联合签署的《告知函》及《合作协议》、《授权委托书》提交给了广西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


3. 2011年5月9日,清算组、拍卖公司将该大厦正式移交给某港公司和富某公司。2011年8月29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书,确认清算组将广西某某大厦(不含22、23层)拍卖给富某公司和某港公司行为合法有效。


4.富某公司与某港公司在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纠纷,富某公司于2012年10月11日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倒签的《合作协议》、《授权委托书》《入伙合作协议》、《告知函》及《补充协议书一》无效,判决确认协议约定某港公司某某大厦(不含22、23层)的30%产权归富某公司所有。


5.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富某公司的诉讼请求。富某公司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双方当事人通过倒签《合作协议》、《授权委托书》、《告知函》的形式虚构合作竞买事实,规避了我国的税收法律规定,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属损害国家利益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应属无效。广西高院判决撤销一审民事判决;《入伙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书一》、《合作协议》、《授权委托书》、《告知函》无效。


6.某港公司不服上述二审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认为案涉《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书一》、《授权委托书》、《告知函》是为履行富某公司与某港公司之间合作协议所需的文件手续,是双方合作竞买行为的一部分,合同倒签日期并没有改变双方上述真实意思的表示和履约的事实,符合法律的规定。判决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院(2013)桂民二终字第20号判决;维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南市民二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


二、人民法院关于倒签合同纠纷裁判要点


最高院经审理认为:


1. 关于合同效力。案涉《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书一》、《授权委托书》、《告知函》是为履行富某公司与某港公司之间合作协议所需的文件手续,是双方合作竞买行为的一部分,合同倒签日期并没有改变双方上述真实意思的表示和履约的事实,符合法律的规定。


2. 合同是当事人关于权利义务的确定,要求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律没有对倒签日期进行限制的条款。所以,倒签日期的合同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双方合作共同竞买广西某某大厦的事实并非虚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本案所涉文件是否倒签,并不因此影响共同竞买的客观事实。    


三、律师关于倒签合同之意见建议


一般而言,合同主体先签署合同,然后再履行合同。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再签署合同,且签署的落款时间提前。这种倒签的合同,效力如何?本律师结合本文案例,特作如下分析:


1.倒签的合同合法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但这只是一般任意性规范,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改变合同成立时间,改变合同生效时间。如果合同当事人倒签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般应认定为合同成立且生效。


2. 倒签合同存在侵害他人利益等法律规定情形的,合同无效


如果合同当事人倒签合同的目的具有非法性,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或违反公序良俗,则该倒签的合同是无效的。


3.当事人应有效防范倒签合同的风险


虽然法律并未禁止倒签合同,一般而言,倒签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但并不代表倒签合同就不存在风险,如,合同已经履行,但未签署,如一方欲倒签合同,而另一方不予配合,则可能导致倒签合同无法签署;等等。因此,存在需要倒签合同情形时,我们应多方保存合同已经履行及履行情况的证据,以备对方违约时维权。


【案例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民提字第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