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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免除一方合伙人责任后,该合伙人就免责了吗? | 合伙

合伙债务 VS 连带责任

 

合伙人一方在从事合伙事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被侵权人单方免除一方合伙人部分债务,被免除债务的合伙人对剩余全部债务还需承担责任吗?未被免除债务的合伙人偿还债务后,可向被免除债务的合伙人追偿吗?

 

一、合伙债务偿还与合伙人追偿案例再现

二、法院生效判决关于该纠纷裁判要点

三、律师关于合伙债务偿还与合伙人追偿之意见建议

 

一、合伙债务偿还与合伙人追偿案例再现

 

1.包某某驾驶与安某某共同所有的苏HC0484号栏板大货车途经淮阴区西马路十字路口时,车上装的推土机刮到电话线,电话杆被拉倒断裂砸伤了正在行走的李某某。

2.李某某向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包某某、安某某共同赔偿李某某医疗费等合计66590.77元,除去已付7300元,需要再付59290.77元,包某某与安某某互负连带责任。

3.该判决生效后,包某某与安某某均未自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后包某某与安某某签订了退伙协议书,其中约定了对李某某的事故损失,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4.李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李某某的代理人与包某某签订和解协议书,约定:“包某某一次性赔偿李某某人民币11000元整,李某某不再要求包某某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连带赔偿责任”。协议签订后,包某某按约通过法院给付李某某人民币11000元,此后李某某亦未再向包某某主张权利。

5.安某某与李某某的代理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扣除包某某已支付的11000元后,由安某某支付赔偿款及迟延履行利息102000元,安某某按期履行后,李某某对余下的迟延履行利息予以放弃,并自愿承担执行费;安某某保留对包某某应承担赔偿份额进行追偿的权利”。

6.安某某按上述协议支付赔偿款及迟延履行利息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包某某给付其所付赔偿款及迟延利息的一半即51000元,并赔偿吊车被法院扣押造成的停运损失15000元,合计66000元。一审法院判决包某某返还安某某多支付的案件执行款18645.39元及相应的迟延履行利息20696.38元计39341.77元。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法院生效判决关于该纠纷裁判要点

 

二审法院认为:

1.包某某与李某某于2000年11月达成了和解协议。此和解协议的效力并不及于安某某。   

2.安某某与李某某的代理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了安某某在向李某某支付赔偿款及迟延履行利息102000元后,保留对包某某应承担赔偿份额进行追偿的权利。这表明李某某并没有免除二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和减轻其赔偿份额。

3.根据包某某与被上诉人安某某退伙时对事故损失各半承担的约定,安某某有权就超出自己应履行部分的一半份额向包某某进行追偿。

 

三、律师关于合伙债务偿还与合伙人追偿之意见建议

 

合伙人一方在从事合伙事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被侵权人单方免除一方合伙人部分债务,被免除债务的合伙人对剩余全部债务还需承担责任吗?未被免除债务的合伙人偿还债务后,可向被免除债务的合伙人追偿吗?本律师结合本文案例,作如下分析,供读者参考。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文案例中,HC0484号栏板大货车由包某某与安某某共同所有、共同经营,经营过程中侵权造成李某某受伤,应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2.债权人对一合伙人责任的免除不及于其他合伙人

法院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如免除其中一个合伙人的赔偿责任,其效力只约束债权人和该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没有约束力。因为债权人免除的其中一个合伙人的赔偿责任,并不是在侵权债务总额上予以免除,因此,债权人还有权要求其他合伙人偿还剩余全部债权。本文案例中, 债权人李某某在执行阶段免除了包某某的剩余债务赔偿责任,这一免除对安某某不发生效力,因为其免除的是一名合伙人的责任,而不是免除侵权赔偿的债务总额。

3.被免除责任的合伙人仍需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合同中的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本文案例中,李某某免除了包某某的剩余债务赔偿责任后,又向另一合伙人安某某主张赔偿,可见,李某某并没有免除二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和减轻其赔偿份额。因此,安某某偿还剩余债务后,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另一合伙人包某某追偿。至于追偿的份额,则依据合伙人之间关于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进行。


作者:马良君,上海骥路律所创始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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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骥路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