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合规风险
近年来,无标签食品(label-less/label free)日渐成为预包装食品包装设计的创新方向,尤其是饮料在无瓶标设计方向已在阿联酋、日本、韩国等国家实现了产品的上市销售。目前,无瓶标饮料在我国也呈现出兴起之势。在响应绿色经济发展战略之余,无标签食品包装的标签合规同样值得关注。
一、预包装食品标签规范
我国现行的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法律文本依据为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根据该国家标准的规定,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二、无瓶标饮料的呈现方式
目前,在我国消费市场出现的无瓶标饮料主要依托网络销售方式,并以独立饮料个体所组成的整组/整箱进行销售。依据GB 7718要求,所需列明的食品标签信息主要体现在整组/整箱的包装展示版面上。对于前述组合中的单个客体,饮料瓶体上标注的标签信息只包括商品名称和保质期等必要信息。
三、无标签食品的潜在争议风险
综上可知,我国消费市场上无瓶标饮料通过整体销售方式,是以产品组合作为最小销售单元的,而非单瓶饮料。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企业方对于预包装食品的概念作了扩张理解,即多个单瓶饮料的组合体为所售预包装食品的独立个体。当然,这种所谓“无标签”的呈现方式可能在(1)与储藏运输包装产生竞合、(2)标签是否与食品包装产生分离等方面产生不同的理解和争议。此外,若无瓶标饮料进入线下销售,或造成企业方的管理责任增加及争议纠纷风险的提升。值得注意的是,GB 7718正在经历修订工作,食品标签的相关规定或即将有所变更。同时,可密切关注各地行政部门在监管实务中对无瓶标饮料的具体处理方式和结果。
本文作者:张旭晟,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 中国毒理学会毒理学家 (D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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