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骥路探索

噻虫嗪等禁用农药为何在欧洲无法完全禁用?

20221月中旬,英国政府宣布一项农药紧急使用许可,允许对东安格利亚地区拟播种的糖用甜菜种子使用含噻虫嗪成分的杀虫剂,以应对黄化病所带来食糖作物减产的严重威胁。这是自波兰、匈牙利、芬兰等国今年起采取相似豁免政策后,又一欧洲国家继续允许使用新烟碱类禁用农药。

 

一、欧盟植保产品的紧急使用条款

禁用农药可以反复在欧洲多国获得使用豁免,主要源于《植保产品上市法规》第53条的紧急使用条款。该条款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且不违反常规授权程序的前提下,允许欧盟各成员国遵循有限、受控的前提下,临时授权植物保护产品投入成员国市场,但期限不应超过120天。不可否认的是,农药紧急使用的实施仍需结合人类健康、动物健康和环境保护等多维度的考量。

 

二、新烟碱类农药的可替代性低

由于该类农药的作用机理特殊,暂时缺乏其他有效可替代的防虫方式。因此,虽然欧盟已全面禁止在室外环境中使用烟碱类农药,但欧盟各成员国对于新烟碱类农药的使用豁免合计已高达数百次。对于各成员国可能存在“滥用”农药紧急使用条款的情形,欧盟多次要求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就使用豁免的必要性开展科学评估协助。根据相关报告,新烟碱类农药的多数紧急使用授权,符合其他合理方式无法应对的危险前提。

 

三、禁用新烟碱类农药源于生态保护考量

欧洲地区对于新烟碱类农药的禁令,主要由于其具有的高蜂毒性,被认为是造成蜜蜂蜂群数量削减的重要因素。此外,新烟碱类农药水溶性较大,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污染饮水水源;其蓄积在土壤中亦可增加食用作物中低水平的残留。


本文作者:张旭晟,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 中国毒理学会毒理学家 (D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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