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65661727
中文版
英文版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  021-65661727
服务热线  021-65661727 服务热线 021-65661727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返回顶部
骥路探索

即将生效的毒死蜱禁用令在美国仍遭反对

 受毒死蜱对于儿童和农民神经毒性危害风险的影响,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关于毒死蜱在食用作物上的使用禁令将于20222月28日正式生效。但是该规定从发布起至今,遭到美国各州众利益相关方的反对,部分组织正试图通过行政诉讼延缓或撤销该禁令。

 

一、毒死蜱在美国的使用存争议

 虽然自2000年以来毒死蜱的注册登记企业自愿性地达成了多项标示使用修改合意并增设了使用缓冲区以保护环境和生物,但是杀虫剂反对组织也试图向EPA主张撤销对毒死蜱的所有容许残留量并取消毒死蜱作为农药的注册登记。由于不满EPA对于反对者相关申请的不予回应,反对者转而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对毒死蜱的禁用。

 

二、法院要求EPA从“二选一”中作出决定

 虽然法院指示EPA不应拖延并行使其职权,但是EPA做出了驳回撤销申请的决定。这一决定有悖于EPA先前公布的关于毒死蜱容许残留量不安全的研究结果,因而导致反对者提起后续诉讼。最终法院撤销了EPA作出的驳回决定,并指示EPA在限期内调整毒死蜱容许残留量至合理安全范围,或者取消所有的毒死蜱容许残留量。由于评估数据无法,EPA最终在法院给出的“二选一”中选择了取消所有的毒死蜱容许残留量,该最终决定将于20222月28日正式生效。

 

三、种植业者又向法院提出保留毒死蜱的诉求

 依据《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规》的规定,无容许残留量的杀虫剂不得在食物中出现;为此EPA取消所有的毒死蜱容许残留量,意味着毒死蜱在食用作物种植过程的完全禁用,这对现行农业虫害管理方式造成于较大影响,并可能引发农药反对者对现存其他杀虫剂提出类似诉讼的风险。因此,近期美国种植业者又向法院提出对EPA取消残留量决定的开展审查,并主张保留毒死蜱的诉求。



本文作者:张旭晟,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 中国毒理学会毒理学家 (DCST)


声明:

本文由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骥路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