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骥路探索

国外对替代蛋白食品的法规简介——以加拿大为例

随着社会对食物来源的重视与饮食文化的变化,替代肉、人造肉、植物肉等食品创新概念日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为了规范食品市场以及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加拿大食品检查署(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 CFIA)对旨在替代畜、禽、鱼肉消费的食品制定了相关规定。


一、加拿大对替代肉类食品的分类

根据2020年底CFIA发布的征求意见,加拿大监管部门拟将替代肉类食品进一步细分为两类食品进行管理,即“模拟肉”和“替代肉”。根据该文件中的定义,模拟肉是指不含有畜肉或者禽肉成分但旨在模仿畜肉或禽肉所具有特性外观的食品;而替代肉是指不含有畜肉或者禽肉成分,且不意在模仿肉类产品外观的食品。可见,CFIA以替代畜禽肉类食品的外观表现形式为主要标志,以区别对待模拟肉和替代肉。从法律角度看,由于模拟肉在消费市场上与畜禽肉更具有相似性,若不加以规制,更容易产生虚假性宣传以及消费者权益受损等社会问题。


二、模拟肉食品应满足较高的监管要求

根据现行的加拿大食品药品法规要求,模拟肉必须在产品标签以及产品营养要求等方面满足法规的明确规定。从产品标签层面看,模拟肉必须在其通用产品名称前加注“模拟”,并且在所用的产品名称旁加注“不含肉类的”标识。从产品营养要求层面看,模拟肉至少应于所模仿的肉类营养成分水平相当,在蛋白质、脂肪、微量元素等方面应满足最低要求或予以补强。相对而言,替代肉因产品外观的具有明显的辨识度,或将面临更为宽松的监管要求。


三、替代肉食品的技术安全及法律地位

作为未来食品发展的标志性产品,替代肉的全球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因此,在相关市场规模逐渐增加的过程中,无论是何种技术路线的替代肉,都将面临各国监管部门的重视和针对性审查,在技术规范化、产品质量标准化等方面监管的要求或将逐步明确并完善。例如,替代肉食品若作为新食品品类,或将在部分国家经历上市前的注册审批流程。


从上述CFIA的监管要求不难看出,加拿大政府部门有意从法规层面将替代肉替代肉食品与传统动物性肉类食品加以区别对待,以降低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适用判断以及市场经营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传统动物性肉类企业及团体组织亦将对替代肉食品的产品属性发起法律挑战,以缓解当下逐渐升温的市场竞争趋势。


本文作者:张旭晟,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 中国毒理学会毒理学家 (D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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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骥路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