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可以直接向第三者赔付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以案释法:
俞红妹诉舟山市普陀区斓煕酒店管理服务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等健康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书
日期: 2020-9-28
法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0)浙0903民初第1489号
案情简述:
1、2019年6月7日原告俞红妹在斓煕酒店宾馆房间台阶踩空摔伤,构成十级伤残。
2、斓煕酒店在人保舟山市分公司投保有公众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5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为30万元,其中每次每人医疗费赔偿限额20000元,保险期间为2018年7月26日至2019年7月25日止。
3、人保舟山市分公司抗辩与斓煕酒店为保险合同关系,不是本案适格被告。
法院判决: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俞红妹各项经济损失141088.8元;
二、被告舟山市普陀区斓煕酒店管理服务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俞红妹各项经济损失7862.03元。
律师意见:
责任保险的保险的对象是被保险人对于第三者的赔偿义务,所以为了第三者在受到被保险人造成的损害时能够及时便捷的获得赔偿,保护受损害的第三者,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原则,规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可以直接向第三者进行赔偿。而受损害的第三者在被保险人怠于请求保险公司理赔时,也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本文作者:卞显翠,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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