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公布实施《二审独任制实施细则》
2月18日上午,上海二中院民事速裁团队负责人李迎昌在线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这是上海二中院《关于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中适用独任制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后,采用在线开庭方式审理的首个独任制案件。
一个法官的在线开庭
与此前在线开庭不同的是,法官依据《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适用独任制程序审理该案。李迎昌经阅卷后查知,被上诉人代理人远在四川,因疫情无法确定何时返沪,而来沪打工的被上诉人因工负伤,急需确认劳动关系后继续维权。
在征询双方意见后,他连线上海和四川两地,以独任制方式顺利完成了这次在线开庭。
疫情之下的公布实施
作为被授权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法院,上海二中院这套《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有点特殊。
事实上,2020年1月,为进一步规范推进二审独任制审理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改革方案》等规定,上海二中院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迅速起草了《实施细则》。
疫情阻击战打响后,考虑到二审独任制审理以“开庭为原则”,随着在线办案成为疫情防控期间的重要工作机制,法官一人在线审理独任案件的优势将愈发明显——能够有效减少法庭人员聚集,降低疫情风险,切实提升司法效能,充分保障审判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
结合本院民事案件的受理情况,2月6日上海二中院制定《实施细则》并公布实施。
《实施细则》的制度细节
明确适用条件
明确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结案以及不服民事裁定的,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的民事二审案件,可以适用独任制,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立案庭程序团队、民事审判庭速裁团队及商事审判庭速裁团队,原则上适用独任制审理符合条件的简单民事二审案件。
细化操作流程
二审独任制审理案件的筛选将以电脑识别为主,人工识别为辅。在立案庭设置繁简分流官,简单案件完成识别后,将通过随机分案系统,随机分配给独任法官审理。探索建立简单案件标识制度,辖区基层法院可在案件移送时标识案件繁简程度。
规范审理方式
二审独任制审理以“开庭为原则”。独任法官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采取查验案件查询码等方式核实当事人身份,通过移动微法院、在线视频、同步录音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诉讼意见。认为仍有必要当面听取当事人意见的,也可通知当事人到法院。
确定转化程序
出现部分情形时,应依法转为合议制审理,如案件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新型复杂、可能与已生效类案判决矛盾等。
转化为合议制审理的案件,案件承办法官不变,其他成员将按照“一分流两随机”原则组成。合议庭成员确定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在独任制审理形态下发生的先行诉讼行为及诉讼效果都继续有效。
落实审判监督
事前,由电脑及繁简分流官筛选再随机分案。事中,对需要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事后,将借助现代化技术等加强对独任法官已审结案件的质量评查,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
在线开庭+《二审独任制实施细则》,上海二中院的二审独任制改革试点,以技术力量和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司法效能,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的情况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展现了法院司法改革成果在疫情之下所爆发的巨大战斗力,也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实证依据。
文章来源:上海二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