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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
  • 合同自愿原则

    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是关于自愿原则的规定。 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该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该原则是民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的原则。 自愿原则的含义是: 一、是否订立合同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二、与谁订合同自愿;

    2019-10-18 2441

  • 合同法的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民法首要的、核心的基本原则,是指参加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受到法律平等的保护,其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强加意志于对方。 我国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这是关于平等原则的规定。但这里的平等是法律地位的平等,不是事实上的平等;是机会平等,不是实质平等。这一原则的内涵是: 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当事人各自独立,互不隶属,其地位是平等的。

    2019-10-17 5526

  • 名称中没有“合同”、“协议”,可以构成合同吗? ——合同的判断

    在日常生活中,当事人之间形成的一些材料并没有冠以“合同”、“协议”,这些材料可以构成合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

    2019-10-16 1877

  • 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你了解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有三大原则,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设立时,须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记载并全部认足。 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必须维持相当于注册资本额

    2019-10-15 1368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这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具体规定。 为什么要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呢? 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大多基于股东之间的信任与了解。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既具有资合性,又具有人合性,如果人数太多,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同时,众所周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中小型的经济组织,将股东人数限制在五十人(含)以下,更利于公司进行重大经营决策时的协调。 那么,

    2019-10-14 4244

  • 设立公司需符合法定条件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这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的规定。由此可见,除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进行审批的之外,只要符合上述条文的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就应当为申请人办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 我们在设立有限公司时,需要按照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

    2019-10-11 1238

  • 你的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会被法院撤销吗?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可见,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决议,是有被撤销的可能的。那么,哪些决议可能被撤销呢? 一、违反会议召集程序的决议可能会被撤销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作了规定,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如果会议召集程序违

    2019-10-10 1487

  • 不会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 小心决议无效

    股东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而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关。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过召开会议、形成决议行使其权力。因此,股东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关系重大,决议一旦依法作出并生效,就成为公司意志,对公司及股东均具有约束力。 现实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又没有律师的指导,一些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会或董事会时存在瑕疵。其瑕疵有内容上的瑕疵,亦有程序上的瑕疵。瑕疵出现时,表明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内容或通过决议的程

    2019-10-09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