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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
  • 被保险人与侵权人财产混同能否抗辩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以案释法 案件来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与浙江百事特工贸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二审民事判决书。 日期:2019-05-29 法院:永康市人民法院、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21 1408

  • 佣金已付,过完户后却起诉返还,看法院怎么判

    亲办案例: 2018年10月18日,原告(乙方)、被告(丙方)及张某(甲方)共同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一份,约定乙方以628万元购买涉案房屋。 协议5.1条约定“如该房屋买卖成交,甲、乙双方须于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同时的分别向丙方支付买卖成交价的1%作为服务报酬。 ”协议第八条其他约定处手写载明“甲方满五不唯一,到手价为陆佰捌拾贰万元整,税费由乙方负担……”2018年11月2日,原告与张某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2020-10-20 1160

  • 认股人可以要求返还股款吗? | 募集股份

    发起人 VS 认股人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股份。那么,认股人认购股份后,还可以要求返还已缴股款吗? 目 录 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案例再现 二、律师解读为何发起人须返还认股人股款 三、律师关于认股人股款返还的分析与建议 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案例再现 签订协议,认购股份

    2020-10-19 1898

  • 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会有什么后果 | 公开募集

    募集资金 VS 资金用途 股份公司可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并公布募集资金的用途。那么,资金用途可以擅自改变吗?擅自改变将产生何种后果? 目 录 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案例再现 二、律师解读为何公司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律师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分析与建议 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案例再现 公司

    2020-10-16 3776

  •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分析

    【法律概念】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享有、履行了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1条的规定,如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其主张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一般可提供如下证据证明: 1.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2020-10-15 1257

  • 自己有保险就可以随意放弃要求侵权方赔偿的权利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以案释法 案件来源:陆林华与中国太平洋

    2020-10-14 1318

  • 民法典明确:有抵押的房屋,不注销也可以过户

    原《物权法》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民法典》新规: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2020-10-13 3885

  • 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 股份认购

    招股说明书VS 认股书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同时制作认股书。如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应承担什么后果呢? 目 录 一、股份公司出资纠纷案例再现 二、律师解读为何认购人应缴纳股款 三、律师关于股份认购后果的分析与建议 一、股份公司出资纠纷案例再现 三方约定出资金额,合

    2020-10-12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