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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组关于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的义务马虎不得! | 公司清算
公司解散 VS 清算通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清算组应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公告。如果清算组未依法履行前述义务,会有何法律后果呢? 目 录 一、清算组未依法通知而承担责任案例再现 二、律师解读为何清算组成员应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律师关于清算组通知公告义务之分析与建议 一、清算组未依法通知而承担责任案例再现
2021-08-03 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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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消保委喊话8424西瓜,谈植物新品种权纠纷司法解释(二)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对部分商超销售的8424西瓜进行了质疑。从法律视角分析该事件,除了引申出消费者权益、商标标识等话题外,植物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可作简要的探讨。恰逢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以下简称《植物新品种权纠纷司法解释(二)》)已正式实施,笔者借此探讨当下我国植物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对机制。纵观《植物新品种权纠纷司法解释(二)》),不难看出2019年最高院受理的“三红蜜柚”侵权纠纷案件审判要旨对该司法解释出台
2021-07-3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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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法律依据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民法典》司法解释婚姻编(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
2021-07-29 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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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限购,解除限购后,出售人有配合 重签备案合同的义务
案例:2017年7月15日,丁少华(作为买受方,签约乙方)与史梅芳(作为出卖方,签约甲方)及案外人上海XX有限公司(作为居间方,签约丙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1份,约定乙方愿意委托丙方以下列条件居间购买甲方的房地产;房屋座落:上海市闵行区XX镇XX街坊XX丘XX号XX室;建筑面积49.30平方米;随同转让的室内装修情况及附属设施、设备为毛坯;买卖条件:房价款为1,850,000元;乙方应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当日补足定金至130,000元,待甲、乙双方签订《上海市
2021-07-2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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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时,股东未缴纳的出资还需要缴纳吗? | 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 VS 股东出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立公司时,对于注册资本金,股东可以认缴。如公司已经进入解散清算程序,则股东没有缴纳的注册资本金如何处理呢? 目 录 一、公司解散时股东缴纳出资案例再现 二、律师解读为何法院判令股东缴纳出资 三、律师关于公司清算财产与股东出资之分析与建议 一、公司解散时股东缴纳出资案例再现
2021-07-26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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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膳食营养行动下预包装食品正面标识体系的设立
2021年7月18日,教育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其中要求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和酒精饮料。结合今年7月13日中国疾控中心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相关内容,即我国6-17岁的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近20%,可见相关部门在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进程中对青少年膳食营养的高度关注。 一、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定义有待明确 “减盐、减糖、减油
2021-07-23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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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时发生交通事故,该找谁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1-07-22 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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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以案释法: 案件来源: 北京窦店家和旅馆与姜荣超、携程公司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案号:(2020)京02民终5998号 发布日期:2020-10-29 案情
2021-07-21 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