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丨遗弃、逃逸的动物咬人,责任谁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咬人,
原饲养人或管理人要担责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转载自: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