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丨亲子关系存疑,父母一方可以起诉确定亲子关系是否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父母一方能否诉讼请求
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本条是关于亲子关系异议之诉的规定。
转载自: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