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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丨签订财产协议约定婚内、婚前财产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或者即将成为夫妻的男女双方,

其相互间的财产关系

是否可以约定?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条是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规定。


转载自: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