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丨样品并不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六百三十五条。
凭样品买卖,
样品质量真的仅供参考吗?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六百三十五条 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转载自: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